《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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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2 11:03:20阅读(1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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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2 10:57:01阅读(3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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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2 10:42:14阅读(3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9号)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以下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成果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详细]
2016-01-02 10:37:26阅读(254)
《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2004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第十五条:“省测绘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测绘资质管理制度,负责全省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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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2 10:30:35阅读(1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四条:“测绘单位应当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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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2 10:22:21阅读(3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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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2 10:13:21阅读(1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详细]
2016-01-02 09:49:34阅读(1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详细]
2016-01-02 09:41:03阅读(1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详细]
2016-01-02 09:33:26阅读(1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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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2 09:27:56阅读(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详细]
2016-01-02 09:17:46阅读(1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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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2 09:06:36阅读(1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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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1 17:48:09阅读(213)
为精准治理环境污染,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着力改善全市环境质量,扎实推进美丽焦作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按照《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着力解决大气、水和土壤污染等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水平的若干意见》(焦发〔2015〕7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详细]
2016-01-01 16:25:59阅读(348)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14号)精神,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切实发挥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详细]
2016-01-01 16:10:01阅读(222)
昨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2015中国职工养老储备指数大中城市报告》显示,国有企业养老储备总指数最高,民营企业最低。金融业采矿业最高,餐饮业最低。而作为养老储备必备工具之一的不动产,中国城镇职工平均拥有1.06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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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1 11:27:57阅读(199)
11月18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河南公积金个人贷款和提取的管理办法即日起开始实施。此前我省提出的有关公积金贷款、提取的新政,如异地贷款、组合贷、公积金商业贷款互转、可提取亲人公积金还贷等内容均正式列入管理办法中。业内人士认为,管理办法的实施,为公积金新政具体执行提供了法规保障。[详细]
2015-11-23 16:08:26阅读(543)
好消息!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河南省政府办公厅11月10日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意见》,进城务工农民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公积金贷款低利率了。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已着手前期调研和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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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 08:53:14阅读(516)
霜降日恰迎央行“双降”。10月23日,央行宣布自10月24日起降准、降息。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我市今年6月份出台的房产新政对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9月底又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执行细则进行了调整。此次央行再次降息、降准正值楼市“银十”,或对楼市成交量持续攀升起到助推作用。[详细]
2015-10-26 08:17:05阅读(177)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减轻低收入职工家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压力,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已自10月8日开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持贷款贴息申请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县市区管理部进行申报;申报时间截至10月底,单笔当年贷款最高贴息限额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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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9 08:14:50阅读(420)
近日,在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上,53家单位被通报。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金管〔2007〕222号)的规定。[详细]
2015-10-05 09:56:56阅读(274)
当下房屋中介公司掌握了大量的房产信息,许多购房者出于对中介公司专业性的信任,往往选择中介进行房产交易,但许多购房者在房产未实际成交的情况下,大都选择不付或者少付居间费用,由此引发的居间费纠纷也不断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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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5 09:36:07阅读(166)
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契税分局了解到,自6月17日我市实施个人购房政府补贴新政以来,市民购房积极性高涨,依法缴纳契税的市民每天都在增加,出现扎堆办理现象。对此,该分局特别提醒:政府100%购房补贴新政契税缴纳日期截至10月30日,请购房市民放心,该分局已作好充分准备,采取多项措施,把政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把惠民实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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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5 08:13:59阅读(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