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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扩至全国 敦促地方出调控细则

房产税试点扩至全国 敦促地方出调控细则

2010-10-06 14:12:19 来源: 点击:

摘要:传闻近一个月的楼市“二次调控”终于靴子落地。 国务院多个部委昨日联合祭出重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措施包括要求地方政府立即制定细则,三套房停贷以及首套房首付上调,房价上涨过快地区限制购房套数等。新政还表示将加快
传闻近一个月的楼市“二次调控”终于靴子落地。

国务院多个部委昨日联合祭出重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措施包括要求地方政府立即制定细则,三套房停贷以及首套房首付上调,房价上涨过快地区限制购房套数等。新政还表示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数日之前,已有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近日中央还将出台更严厉的政策调控楼市(详见本报9月28日A1 版),二次调控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总共涉及八个部委。截至记者发稿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财政部、国税总局、央行和银监会均在此次 “有关部委”之列,并通过联合发文的形式公布了有关政策。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回建强认为,此次政策总体来看应是4月份调控的延续,但在行文和尺度上又进一步严格。

政策目标看似瞄准‘十一’楼市,但如果能够坚持执行,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房地产改革的大方向。”回建强称。

敦促地方出细则

新政共分五条,排在第一的即是加大对地方政府落实中央政策力度的督察。多部委要求,各地要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的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

此外,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4月份的“国十条”曾表示,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住建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国土部有关负责人27日坦言,尽管上半年国务院先后下发4号文和10号文,但各地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认识仍然存在差异。部分地区对房地产业要以保民生为首要目标认识不到位,对房地产业不能作为城市经济支柱产业还有不理解情绪。

“一些地区认为现阶段本地房价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基本适应,房价上涨并不快,出于担心调控可能影响地方经济和财政收入的考虑,对于落实中央调控要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还在等待、观望。”该负责人分析称。

北京中原地产三级市场部总监张大伟认为,“国十条”五个月来虽在几个大城市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很多二线城市在新政后房价不跌反涨,影响了调控的整体作用,本次新政再次重申这一政策将严格落实。全国性的调控细则出台,力度相比之前也将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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