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按照强化核心、放射拓展的空间开放格局,形成“一核、四组团、八个功能区”新型城镇结构。
“一核”:焦作市核心城市,包含焦作市中心城区、修武区和博爱区。
“四组团”:武陟组团、沁阳组团、温县组团和孟州组团。
“八个功能区”:沁北特殊功能区、三阳特殊功能区、七贤特殊功能区、柏(山)月(山)特殊功能区、焦作东站特殊功能区、西虢特殊功能区、招(贤)祥(云)特殊功能区、大(封)西(陶)北(郭)功能区。
功能定位
核心城市: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主要旅游服务基地,区域汽车零部件制造、装备制造、铝工业、煤盐化工基地。
武陟组团:怀药、食品、饲料等农副产品加工基地、造纸工业基地,作为焦作对接郑州的前沿,承接郑州产业转移。
沁阳组团:焦作市次级旅游服务基地和商贸流通中心,新型化工、装备制造业基地。
温县组团:装备制造、有色金属深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太极拳文化产业中心。
孟州组团:汽车零配件制造、皮毛加工、生物化工、粮食加工基地,提升新材料产业。
三阳特殊功能区:焦作中心城区近郊、引黄入焦沿线重要的生态型经济区,焦作核心城市与郑州融合发展的重要节点。
大(封)西(陶)北(郭)特殊功能区:服务妙乐寺文化旅游区,武陟组团西南部的经济、社会、文化中心,焦作与郑州融合发展的节点。
七贤特殊功能区:服务云台山文化旅游区,重要的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修武北部的经济、社会、文化中心,焦作与新乡、晋东南区域合作、联动发展的重要节点。
焦作东站特殊功能区:服务嘉应观文化旅游区,重要的物流枢纽,武陟组团东南部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中心,焦作与郑州融合发展、焦作与新乡联动发展的节点。
沁北特殊功能区:服务神农山文化旅游区、沁北产业集聚区,沁阳组团北部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中心,焦作与济源、晋东南区域合作、联动发展的节点。
柏(山)月(山)特殊功能区:服务青天河、月山寺文化旅游区,焦作西部现代物流中心,连接晋东南的节点。
招(贤)祥(云)特殊功能区:温县组团西南部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中心,焦作与郑州融合发展的西南向节点。
西虢特殊功能区:服务韩园文化旅游区、孟州产业集聚区,焦作与洛(阳)三(门峡)济(源)联动发展的重要节点。
焦作市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总体规划(2011—2030年)(文本)
二零一二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11〕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14号)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编制指导思想
1、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
2、持续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
3、以城镇化为引领,加快产业升级转型,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完善农村基础服务设施;
4、以组团式发展为契机,不断增强焦作市的城市辐射力和带动力,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做出重要贡献。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先行先试,创新发展;
2.统筹协调,协调发展;
3.突出特色,体现个性;
4.开放合作,城乡统筹;
5.富民惠民,以人为本。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
3.《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
4.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11〕11号);
5.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14号);
6.《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7.河南省九次党代会报告;
8.郭庚茂省长关于《关于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的指导意见》讲话要点;
9.《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0.《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五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焦作市域范围,总面积为4071.1平方公里。其中焦作市区535平方公里、博爱县442平方公里、修武县627平方公里、沁阳市623.5平方公里、温县462平方公里、武陟县840平方公里和孟州541.6平方公里。
第六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11-2015年;
远期:2016-2030年。
第七条 规划要点
1.加快城市发展转型,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核心城市与城市各组团统一布局,形成定位准确、主次分明,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城市组团空间结构;
2.促进城镇化进程,合理确定城市组团规模;
3.强化新型工业化主导作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推动中心城市与城市组团产业互补,协调发展;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经济转型支撑体系建设,完善道路交通系统,推动城市组团进一步发展,带动传统农村向新型农村社区发展;
5.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水系绿地系统,构建生态环保型区域格局;
6.城乡统筹,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发展指导性内容。
第八条 发展定位
1.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铝工业基地;
2.河南省资源深加工与新型材料生产基地;
3.中原城市群西北部的战略支撑点和区域性中心城市;
4.豫西北地区重要的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5.晋东南豫西北重要交通枢纽和区域性物流中心;
6.南太行山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山水旅游胜地;
7.国家知名旅游城市;
8.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第九条 发展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
构建区域发展“14820”新格局,引导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推进“三化”协调发展,建立区域发展“六大”支持体系(城乡统筹的新型城镇化支撑体系、强有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支撑体系、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撑体系、现代化的综合交通支撑体系、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支撑体系、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建设支撑体系),努力夯实焦作市中原经济区核心城市地位,发挥辐射豫西北、晋东南地区的作用。
2.阶段目标
到2015年,“三化”协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初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城镇化率达到60%,二、三产业就业比重达到70%以上,产城一体、产城互动格局基本形成,产业结构和布局趋于稳定、合理。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对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
到2030年,区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实现由资源依赖型、投资驱动型向以创新引进并重、三次产业协同带动、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明显提高,“三化”协调发展新格局全面形成,经济更加繁荣、人民更加富裕、生态更加优良、社会更加文明,成为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先进市。
3.经济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2015年达到22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2030年达到700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
人均生产总值:2015人均达到6.09万元,2030年人均达到16万元。
4.社会目标
教育方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得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得到全面加强,继续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快速发展。
医疗卫生方面:建立完善的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健体系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建立健全焦作市公共就业服务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健全多样化、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建设方面:做好公共卫生工作,加强疫病预防控制,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5.城镇化目标
2015年新型城镇化率为60%,2030年新型城镇化率为90%。
6.环境目标
2015年生态环境开始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2030年建成人居环境优美、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态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