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问题:姚女士
问题陈述:我去年年初在新城区购买了一套两居室,约定今年4月底交付使用。但现在小区内绿化、路灯等工程还未竣工,开发商却通知我前去办理交房手续,我可以拒绝接收房屋吗?
行动记者:王倩
行动结果:针对姚女士的问题,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开发商应该没有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没有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住宅项目交付使用通知书》,这是不具备通知交房条件的。如果开发商提供不出住宅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姚女士完全可以拒绝办理手续,并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选择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要求退房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