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活动专题 > 房展会 > 政策咨询 > 正文

一半继承一半赠与 如何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

2015-07-20 08:17:45 来源:焦作日报 点击:

摘要:问题陈述:我父亲去年因病去世,我母亲还健在。经家里商量公证处公证,父母亲共有的一套商品房由我和姐姐一起继承,母亲把属于她的一半产权也赠与我们姐弟俩。现在房产证已经过户到我们名下,但土地使用证还是我父亲的名字。因此,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问题提出:闫先生

  问题陈述:我父亲去年因病去世,我母亲还健在。经家里商量公证处公证,父母亲共有的一套商品房由我和姐姐一起继承,母亲把属于她的一半产权也赠与我们姐弟俩。现在房产证已经过户到我们名下,但土地使用证还是我父亲的名字。因此,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闫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焦作市地产交易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闫先生说的这种情况,属于房产一半继承一半赠与的范围,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时,需要闫先生和其姐姐一起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一半继承一半赠与公证书、土地使用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的市地产交易中心窗口办理即可。

声明:焦作房产网转载的以上内容,不表明证实其描述,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请登录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新闻排行
服务条款 法律声明 意见反馈 免责声明 人才招聘 广告发布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客服电话:0391-8768882 客服QQ:1287642365
copyright ©2010 焦作房产网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17369号-5
焦作房产网(隶属焦作焦点房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