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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三名筑小区电梯没电愁坏业主

郑州经三名筑小区电梯没电愁坏业主

2011-04-01 09:14:10 来源:东方今报 点击:

摘要:【案例】    电梯没电愁坏业主    郑州读者李先生反映,他居住的小区因物业公司与业主发生纠纷,物业公司借口部分业主未及时缴纳物业费,停水停电。    李先生居住在郑州市北环路经三名筑小区,该小区由河南怡佳

【案例】
  
  电梯没电愁坏业主
  
  郑州读者李先生反映,他居住的小区因物业公司与业主发生纠纷,物业公司借口部分业主未及时缴纳物业费,停水停电。
  
  李先生居住在郑州市北环路经三名筑小区,该小区由河南怡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河南索克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小区共有8栋高层住宅,住户1139户,其中986户已交房。“停水停电给业主生活带来了很大不便。”据李先生讲,政府早就要求物业费与水电费不能捆绑收费,希望有关部门抓紧时间协调解决问题。
  
  经三名筑小区的问题由来已久,早在今年1月18日,索克物业就正式向金水区房管局提出申请,要求从小区撤离。
  
  金水区房管局物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索克物业提出撤离小区后,金水区房管局积极和北林路街道办事处沟通告知情况,并要求办事处、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沟通,让开发商尽快重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提供服务。
  
  据了解,索克物业是通过招投标进入经三名筑小区的,与开发商没有隶属关系。2010年下半年以来,小区业主因为房产证办理、硬件设施不到位、房屋质量等问题,开始停缴物业费。
  
  特别是今年1月份以来,小区入住的840户业主中,正常缴纳物业费的仅140户。
  
  索克物业表示,小区物业费收入远远不能满足正常开支。为避免因欠缴公共用电电费造成小区停电,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在金水区房管局、北林路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协调下,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先行垫付了今年1~2月份公共区域用电电费。
  
  不缴电费小区被断电
  
  因小区内诸多原因,小区业主代表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已进入筹备组公示阶段。不过,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正式成立,小区就被断电了。
  
  3月17日,因小区没有缴纳公共用电电费,供电所对小区进行停电。在停电之前,金水区房管局、北林路街道办事处多次协调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但双方均表示小区公共用电应由业主承担,不同意再次垫付电费。当天下午5时,停电问题仍未解决,正常缴纳物业费的业主非常不满,聚集在小区门口向物业讨说法。
  
  为了避免事态扩大,金水区房管局、北林路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及时介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所有欠费业主于3月18日前缴纳两个月的物业费,仅用于支付小区公共电费,保证专款专用。在郑州市公安局的协调下,3月17日21时,小区恢复供电。
  
  不过,供电部门拿出3月份4.5万余元的公共用电电费清单,告知业主如3月31日不按时缴费,将再次停电。
  
  【进展】
  
  电费已缴小区选聘新物业
  
  昨天上午,东方今报记者从金水区房管局获悉,经过努力,经三名筑小区所欠的3月份公共用电电费已缴,停电问题暂时解决。
  
  由于小区业主委员会还在筹备阶段,无法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索克物业撤退后怎么办?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物业处处长程建颖介绍,昨天下午,经三名筑小区在郑州市房管局进行了物业服务招投标,由开发商和业主委员会筹备代表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下一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金水区房管局将安排专人,协调小区新老物业的交接工作。
  
  拒缴物业费不能解决问题
  
  “业主在小区遇到问题后,拒缴物业费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程建颖认为,目前,郑州小区物业社会化程度在逐渐提高,为小区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很多是社会公司,与开发商没有关系。业主把对开发商的“怒火”撒到物业公司身上,这种做法不合适。
  
  像经三名筑小区一样,业主的不满主要是对开发商,采用对抗的方式拒缴物业费,只能逼走物业公司。这种做法不仅对解决问题于事无补,还激发了新矛盾――物业公司无力缴纳公共用电费用,小区被停电。““小区公共设施的运行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用成本,是由物业服务费支付的,如果业主都不及时缴纳物业费,将直接影响自身利益。”程建颖提醒业主,遇到问题后首先要分析原因出在哪里,属于物业公司的直接反映,属于开发商的可通过物业公司反映,及时协调解决。如果对解决的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市、区房管部门协调。□东方今报记者王献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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