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返乡季购房圆梦时焦作市开展购房补贴促销费活动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住房消费,助力群众置业,我市开展系列购房补贴促销费活动。具体如下:
一、发放家电消费券
2024年1月1日到3月31日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的0.5%申领家电消费券。
二、发放购房补贴
1.2024年1月1日到3月31日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户口在焦作市农村的居民给予购房款1%的补贴,单套补贴金额不高于1万元;
2.2024年1月1日到3月31日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焦作市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给予购房款1%的补贴,单套补贴金额不高于1万元,三孩家庭给予购房款2%的补贴,单套补贴金额不高于2万元;
3.2024年1月1日到3月31日出售市城区自有商品住房,并在售房后于12月31日前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新购商品住房购房款的1%给予补贴,单套补贴金额不高于1万元。
上述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