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我市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让诚信从道德约束提升为准则约束。据介绍,今年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物业服务企业考核信用评价红黑榜制度,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
1.经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确认因物业服务企业全部或主要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2.因物业服务企业过错引发重大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后果的;
3.挪用、骗取、套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4.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承担主要责任的生效判决裁决、被各级物业及其他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公开通报等拒不执行和整改的。
市房产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制度(红黑榜制度)是推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推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为开发建设单位和广大业主提供选择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的平台。信用水平高、社会信誉好的物业企业可做大、做强,同时可淘汰一批物业服务企业,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良性发展。
据悉,截至2017年年底,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共有192家,物业管理总面积达到3403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