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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议《焦作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

2017-09-22 08:28:47 来源:焦作日报 点击:

摘要:9月15日,市规划局牵头制定的《焦作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面向全市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办法》一出,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平台关于该条新闻的评论区域就收到了大量的回复,其受关注程度可见一斑。距离征求意见与建议截止日期9月29日还有7天时间,和加装电梯息息相关的多层住户、电梯公司工作人员都有哪些想法呢?

  9月15日,市规划局牵头制定的《焦作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面向全市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办法》一出,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平台关于该条新闻的评论区域就收到了大量的回复,其受关注程度可见一斑。距离征求意见与建议截止日期9月29日还有7天时间,和加装电梯息息相关的多层住户、电梯公司工作人员都有哪些想法呢?

  多数市民对《办法》表示肯定

  在采访中,大部分受访者都对《办法》中“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减免相关费用,不再补发相关许可证件”“不需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供地审批手续”“加装电梯采取联审联批,由区住建部门会同规划、国土、质量监督、财政、公安消防行政管理等部门集中办理”等条款予以肯定。认为《办法》切实提高了增设电梯的效率,是在为老百姓办实事,有利于民生工程的推进。

  但是,对于急需加装电梯的多层住户而言,他们最关心的不是增设电梯的花费和审批过程,而是如何在《办法》正式出台后,在相关机构的协调和帮助下,能尽快获得自家楼栋全部住户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认可。

  业主之间协调难

  “我住在5楼,两年前就找了一家电梯公司,想加装一台电梯,免去爬楼之苦。电梯公司没来现场之前,低楼层的邻居都纷纷表示没意见,等专业人士勘察好现场条件后,又提出影响采光通风,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家住亿祥东郡的市民方先生表示,“《办法》中‘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所有业主同意’的条款,不知能否参考其他城市的做法,改为‘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老城区某楼盘的多层一楼住户曹女士表达得更直白:“其实我们不是不同意顶层的住户安装电梯,毕竟每天爬楼确实辛苦。但是购房之前,一楼比顶楼每平方米多出近1000元,120平方米就是12万元。装了电梯之后,一楼的优势没了,顶楼反而最贵。”加装电梯之后,顶楼不仅价格高,而且更容易出手,和曹女士有同样担忧的人不在少数。

  曹女士在仔细阅读了《办法》之后,认为《办法》中“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所有业主同意”“业主认为因增设电梯侵犯其所有权和相邻权等民事权益而提出补偿要求的,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属地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应业主请求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组织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等条款切实给电梯增设的利益相关者指明了方向。“最起码有冲突的话,有机构出面帮助调解,推进工作了。”曹女士表示。

  电梯公司负责人建议设立督导办公室

  从2013年起,焦作市鼎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崔天成就带领团队陆续给我市8栋老旧楼房设计了加装电梯方案,因为业主之间意见难以统一,近年来,这些项目都没有实质性进展。崔天成建议,由市政府牵头,设立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督导办公室。该办公室的主要作用就是协调、指导和帮助业主通过各种渠道就增设电梯达成统一意见,帮助业主协调联系自来水、供电、供暖等相关单位,对楼房周围影响增设电梯的管道、线路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为顺利施工营造顺畅的沟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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