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对庭院管网进行维修。
市民心声
家住市龙源湖小区一期的周先生,去年没少为了供暖的事发愁。“刚开始供暖时好好的,后来庭院管网出现问题,供暖被迫停止了。”周先生说。
供暖中止后的维修过程进度非常缓慢。小区建设指挥部、物业公司、供暖企业在进行了长达数天的协调后,最终达成维修协议,开始对损坏的庭院管网维修。“总算是在春节前恢复了供暖,对这个结果很满意,但是还有担心。”周先生说,在集中供暖系统中,庭院管网属于消耗品,有一定的使用寿命,万一以后再出现问题,居民该找谁解决?
和周先生有同样苦恼的市民还有很多。去年冬天,我市华苑新城小区、都市花园小区、高尚小区等多个小区均出现了庭院管网找不到负责单位,导致维修遭遇困难的问题。“一旦因庭院管网的原因停止供暖,居民的利益肯定首先受到损害,但因为没有合理的解决办法,这些问题只能在拖延中解决,在有的小区甚至成了无法解决的难题。”锦祥花园小区的一名居民说。
记者调查
庭院管网到底该由谁负责维修?从去年集中供暖开始以来,记者也帮多个小区的庭院管网找过“管家”,但最终的结果却让人很无奈。
在采访中,物业管理公司普遍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按照这条规定,由物业公司来承担供热庭院管网的维护责任是没有根据的。
“市发改委对物业管理费的成本核算中,不包括供暖庭院管网的管护费用。”我市一家小区的物业经理说。
而多数开发商认为,虽然庭院管网当初是由他们负责建设的,但庭院管网是有保修期的,过了保修期的庭院管网,开发商不可能始终负责维修。
供暖庭院管网的维修、养护责任该不该由供热单位承担?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城市集中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和养护,原则上以产权划分。属于供热单位的,由供热单位负责,属于用户建设的换热站及庭院管网,用户可与供热单位在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前,以合同形式约定施工方式、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其产权移交给供热单位管理和维护。目前我市供暖庭院管网的管理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房地产开发商在建设小区时自建的管网,这类管网的管理和维护由开发商负责;另一种是房地产开发商和供热部门共同委托其他企业建设的管网,目前这类管网的管理和维护由供热部门负责。“物价部门在采暖价格核算时,没有把庭院管网的折旧和庭院管网的维修养护费计算在内,再加上我市集中供热价格长期倒挂,供暖部门负责管护的庭院管网出现问题,也只能采取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方式,勉强维持供暖。”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生产科负责人说。
代表委员建议
市人大代表张保和认为,我市实行集中供暖几年以来,因庭院管网出现问题影响供暖的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一些小区的供暖庭院管网甚至到了亟待大规模更新的地步。“希望发改委、住建部门和供热企业能相互协调,深入分析庭院管网无人管理的原因,对症下药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尽快将这个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解决好。”张保和说。
市政协委员张海良认为,城市集中供热属于公用事业,针对我市集中供热存在价格长期倒挂的现象,建议建立集中供热政策性亏损补贴长效机制。“针对维修资金短缺庭院管网管护存在困难的问题,建议通过对供热成本重新核算,明确小区庭院管网维修费和折旧问题,建立庭院管网专项维修资金,形成一种制度,对供暖庭院管网进行管护。”张海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