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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支取条件放宽啦

2015-06-19 08:34:51 来源:焦作日报 点击:

摘要: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该中心继今年4月份推出一系列新政后,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支取条件。即日起,职工房屋装修、自建和翻建自住住房、高档住宅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物业费、维修基金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提取额度和次数都有所增加,提取条件也进一步放宽。

   ●房屋装修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未婚子女买房可办公积金贷款

  
  ●高档住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支持外地人本市购房公积金贷款
  
  ●家庭成员公积金贷款可代际互助  ●支付物业费、维修基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高提取额度、增加提取次数、放宽提取条件
  
  本报讯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该中心继今年4月份推出一系列新政后,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支取条件。即日起,职工房屋装修、自建和翻建自住住房、高档住宅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物业费、维修基金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提取额度和次数都有所增加,提取条件也进一步放宽。
  
  贷款篇:
  
  房屋装修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对自有产权住房进行基本装修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装修费用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1500元计算,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70%,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按照同期同档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5年以内贷款利率为3.2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75%。职工及配偶在本市(含所辖市县区)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进行基本装修,可申请装修贷款,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装修贷款。
  
  申请装修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1.缴存职工自有产权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自行装修,需提供工程预算表及所需主要建材发票。3.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未再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如无法提供原件,需持单位盖章的复印件)、薪资证明。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一般采取用具有《房屋所有权证》的自住住房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价评估手续,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房屋房龄超过15年和所在层次为顶层的,一般不做房产抵押)。用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的,提供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以及抵押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自建、翻建自住住房、高档住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前,我市在自建、翻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要求借款人夫妻双方一方户口必须在建房所在地。土地证或宅基地证必须为借款人本人。根据此次下发的《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职工自建、翻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借款人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必须在建房所在地的限制。集体土地证或宅基地证所有权人为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的,且无法进行过户或者变更的,经公证处公证为继承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高档住宅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主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主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用所购房屋抵押的,需由1名工作收入稳定、信用良好,且单位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2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1年以上的职工提供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取消对担保人账户余额资金的限制。在此之前,我市对担保人账户余额资金有所限制,要求其余额不低于借款人贷款额的10%。
  
  支持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凡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焦作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向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取消对就业地和户籍地的限制。在此之前,借款人需户口在购房所在地或是在购房所在地就业参保。这项政策放宽后,外地缴存职工以及电力、铁路、煤炭等职工在行业缴纳公积金的均可到中心申请贷款。
  
  提高还款额占家庭月收入的比例
  
  为进一步提高借款人的贷款额度,增加住房消费能力,我市将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提高为60%。
  
  延长购房合同生效限制
  
  该中心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将《商品房买卖合同》自签订日期不超过2年,提高到不超过3年;二手房《房屋所有权证》自登记日期不超过1年,提高到不超过2年。
  
  父母可帮子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由父母出资为未婚子女购买自住住房的,经公证处公证后,可以由父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直系家庭成员仅限于父母和1名子女。如果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不足时,可由直系亲属家庭成员作为共同借款人提供代际互助。申请代际互助时须提供有关的直系亲属证明,仅限父母和子女关系。
  
  支取篇:
  
  支付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基金可提取公积金
  
  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和物业费收据,每年一次性可提取一年的物业管理费;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维修基金,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和房屋维修基金收据。
  
  提高提取额度,增加提取次数,取消比例限制
  
  职工在本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棚户区改造房、拆迁安置房、城中村改造房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购房之日起连续5年内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也可申请提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每年可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金额不超过总房价。取消只能提取账户余额80%的限制。凡是允许提取直系亲属账户余额的,取消对非独生子女的限制,
  
  放宽异地购房提取和解除劳动关系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本行政区域外的商品房、经适房及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提供居住证明或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1年即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和提取标准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一次性提取上年房租费。租住焦作中心城区内的,未婚职工提取最高限额为每月1000元,夫妻双方提取最高限额为每月1200元;租住焦作6县(市)的,未婚职工提取最高限额为每月800元,夫妻双方提取最高限额为每月1000元。需要提供的材料为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和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的当年“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放宽建造、大修自住房提取条件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对户口所在地的限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房屋坐落在农村,提供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或乡镇以上土地部门出具的建房证明、工程预算书;(二)房屋坐落在城镇,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土地部门)出具的规划证明、工程预算书。
  
  此外,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房或拆迁安置房、城中村改造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购证》和与有关部门规定的有资质的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协议和购房收据》;职工购买棚户区改造房或拆迁安置房、城中村改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县市区以上政府部门确定的项目批文、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款与补偿款差额部分的付款收据、安置房证明。(记者丰舒潍通讯员郎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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