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楼市新闻 > 楼市 > 正文

城中村买独院 啥证没有权益难保障

城中村买独院 啥证没有权益难保障

2010-07-15 09:21:10 来源: 点击:

摘要:家是驻马店的刘先生来我市打工已经十几年了,他和妻子一直梦想着在我市买房子,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前不久,在朋友的介绍下,刘先生在建设路某社区买了一套房子,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套原本带给全家人希望的房子,竟然成了他和

家是驻马店的刘先生来我市打工已经十几年了,他和妻子一直梦想着在我市买房子,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前不久,在朋友的介绍下,刘先生在建设路某社区买了一套房子,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套原本带给全家人希望的房子,竟然成了他和家人“噩梦”的开始。

188平方米,一套很称心的房子

刘先生1994年来我市打工,没有任何技术,只是靠着自己的力气挣钱养家糊口。

“这么多年,我一直给人送货养活一家人。”刘先生说,初到焦作时,他和妻子带着俩孩子在焦作火车站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安置好家人后,他在焦作北站找了一份搬运货物的活。

拉货、送货,刘先生就这样,一干就是16年。这些年手里有了点积蓄,孩子们也已长大,不能再挤到一个屋子里生活了,他和妻子商量着,取出存款,然后再找朋友们借点钱,买个大房子安顿下来。

“只有买了房子,在焦作才算是有了个家。”刘先生说,在朋友的介绍下,他认识了想卖房子的王先生。

188平方米,两层小楼的独家院,售价20.8万元。刘先生说,这套房子在山阳区光亚街道内(原来的马作村),私人盖的,虽然还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但价格要比开发商开发的楼盘便宜得多。无论是价格还是地理位置,这套房子让他和妻子都很满意。

没想到称心房变成了窝心房

虽然房子比较便宜,因为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为了防止节外生枝,刘先生和房主王先生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约定,刘先生支付一半房款即可入住,拿到土地证后再支付9万元的房款,剩余房款在拿到房产证后付清。

“终于有了自己的家。”刘先生说。付了10万元钱后,他们一家人搬进了新房。按要求,拿到土地证和房产证才付剩余房款,但他们一家刚搬进新房没多久,王先生就让他付清其余的房款。

刘先生说担心自己付了全额房款,将来拿不到房产证和土地证,但王先生保证能办理这些证件。

“后来我托熟人打听后才知道,这儿是城中村,根据政策,我买的房子根本无法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刘先生说,他要求退房,却遭到了王先生的拒绝。

“20多万元钱买个啥证都没有的房子,如果遇到拆迁、开发等问题,这个房子不知道能不能享受到和其他有证房子一样的待遇?”刘先生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地步。

啥证都没有的房子难有保障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不仅是刘先生,还有许多市民在城中村或农村购买房子,市民张先生说,他也通过熟人在附近的农村买了套房子,因为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300多平方米的房子才20多万元。既然知道没有证件为何还要买这些房子呢?“图便宜是多数买房人的心理。”某城中村相关负责人说。

那么,购买了这些没有任何证件的房子,将来会有哪些风险呢?

据光亚实业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现在的光亚就是原来的马作村,村里的房子都是老一辈儿留下来的宅基地,村里的花名册上有记录,但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一些人将老房子翻盖销售都是个人行为,和村里无关。如果将来房屋出现纠纷,村里只能根据花名册的记录认可该房产的继承人,不会认可新房主。

据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没有房产证、土地证、规划证等证件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期限的违章建筑不予赔偿。

敬事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左爱萍说,在购买农村或城中村住房时,购房人一定要搞清楚该房屋所占土地的性质,不能贪图便宜盲目购买。左爱萍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其转让是受法定条件限制的。对于凡是未经集体组织批准而转让给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或城镇居民或其他经济组织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转让行为无效。

对于刘先生遇到的问题,左爱萍说,根据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可知王先生的房屋是在老宅基地上建立的,该土地的性质仍归村集体所有。据此,王先生与刘先生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因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具备前述的法定条件,所以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于该无效合同,刘先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该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这样的:对于已经履行的合同,产生返还原物、恢复至合同履行前的状态,但不能恢复原状的除外;对于当事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按照过错程度及责任大小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左爱萍提醒广大市民,购房时,一定要查看所购房屋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出卖人是否为房屋的产权所有者,否则,如果像刘先生这样购买到这样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花钱也住不进房,即便不与售房者产生纠纷,如果遇到拆迁也难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同时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声明:焦作房产网转载的以上内容,不表明证实其描述,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请登录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新闻排行
服务条款 法律声明 意见反馈 免责声明 人才招聘 广告发布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客服电话:0391-8768882 客服QQ:1287642365
copyright ©2010 焦作房产网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17369号-5
焦作房产网(隶属焦作焦点房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