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房文(2010)2号文件,通过开发企业自荐和有关部门推荐,并经焦作市房产管理局研究,拟定十二家2009年焦作市“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见附表)”。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希望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评议并发表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从2010年1月23日至2010年1月28日。
二、广大市民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焦作市房产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
三、受理单位: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0391-2910673
手 机:13839175992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201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