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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焦作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简析

2016-02-08 08:00:28 来源:焦作统计局 点击:

摘要: 今年以来,全市消费品市场平稳运行,零售额增速稳定,基本生活类需求增长加快,市场运行未出现明显积极转好迹象;县区发展不均衡,与全省及其他地市相比较增速排位靠后,仍需密切关注当

 今年以来,全市消费品市场平稳运行,零售额增速稳定,基本生活类需求增长加快,市场运行未出现明显积极转好迹象;县区发展不均衡,与全省及其他地市相比较增速排位靠后,仍需密切关注当前全市市场运行情况。

 
一、市场运行主要特点
 
1-12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和1-6月份相比增速提升0.2个百分点。其中,限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0.4%,增幅比1-6月提高了2.6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季度同比增长11.9%,二季度增长11.9%,三季度增长11.9%,四季度增长12.0%。
 
(一)限上企业(单位)零售额增幅平稳,限下企业(单位)零售额增速较快
 
从限上单位看,1-12月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1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增幅比1-6月收提高2.6个百分点;从月度增速看,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增幅呈现V形结构,增幅从1-2月的最高16.4%开始逐月下降,最低为1-6月份的7.8%,再到1-9月回升至10.9%;限上企业(单位)零售额增幅波动较大,表明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不稳定,暂时还未出现好转或者下滑迹象。
 
从限下单位看,1-12月全市限额以下企业(单位)零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2.8%,快于限上2.4个百分点,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64.9%,比上年同期提高了0.5个百分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零售额增速快于限上,占比提高,成为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重要因素。
 
(二)城乡市场零售额有所上升
 
1-12月,全市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05.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乡村实现零售额11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增速与1-6月比分别增加0.4和下降0.6个百分点。
 
(三)四大行业零售总额增速均小幅上升
 
1-12月,全市批发业实现零售额87.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增速与1-6月比加快0.7个百分点;零售业实现零售额440.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增速与1-6月比保持不变。
 
1-12月,住宿业实现零售额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2%,增速与1-6月比加快0.9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住宿业实现零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8.5%,限下同比下降5.9个百分点;餐饮业实现零售额8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7%。其中,限额以上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1.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8%。
 
(四)从商品类值构成看,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增长,占比较大的煤炭及制品降幅仍然较大
 
1、生活类用品保持增长,吃、穿类消费品增速上升。1-12月,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单位)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2.5%,增速比1-6月提高13.8个百分点;烟酒类增长13.2%,增速比1-6下降1.8个百分点;饮料类增长14.6%,增速比1-6月下降1.8个百分点,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1.9%,增速比1-6月下降7.9个百分点;日用品类增长16.6%。
 
2、家具、化妆品、中西药类增速上升。1-12月,全省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家具类增长16.2%,中西药品类增长13.6%,化妆品类增长19.3%;书报杂志类零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8%;增速比1-6月提高4.1个百分点;金银珠宝类同比增长9.5%;比1-6月下降1.7个百分点。
 
3、煤炭及制品类大幅下降。1-12月,煤炭及制品类同比下降33.7%,增幅和1—6月份相比下降20.7个百分点,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同比下降13.5%,通讯器材类下降16.3%,增速比1-6月提高7.4个百分点。
 
二、各县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一)11个县市区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增长
 
1-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由高到低依次为:示范区增长13.8%,修武增长12.4%,解放、中站、孟州增长12.3%,沁阳增长12.2%,温县增长12.1%,博爱增长11.7%,武陟增长11.6%,山阳增长11.2%,马村增长10.1%。
 
(二)11个县市区限上企业(单位)零售额马村、山阳同比增幅下降,其中马村降幅最大,同比下降39.4个百分点。
 
(三)与1-6月比,6个县市区出现下降:中站下降0.9个百分点,示范区0.1个百分点,修武0.4个百分点,博爱0.9个百分点,温县0.1个百分点,孟州0.7个百分点。
 
三、与全省及其他地市比较
 
(一)与全省比较,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低于全省
 
1-12月,焦作市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4.7亿元,全省排名第11位,同比增长12.0%,全省排名第14位,增幅低于全省0.4个百分点。
 
(二)与其他地市比较,排位靠后
 
1-12月,从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看,排在焦作前面的有9个地市为:郑州、洛阳、南阳、周口、信阳、商丘、新乡、许昌、驻马店;与排名第一的郑州市相比,焦作零售总额只占郑州市的20.5%;与临近的新乡市相比,零售总额也比新乡市少84.5亿元。同比增幅来看,焦作市同比增长12.0%,排名第14,比排名第一的驻马店市增幅低1.3个百分点。
 
四、影响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因素分析
 
1、国家整体经济影响。1-12月份,国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较多,我国经济增长持续放缓,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住房、医疗、教育等费用上涨速度远远超过居民收入速度,使得居民消费信心不可避免的受到影响。
 
2、煤炭及石油制品类零售增速降低影响消费品市场发展。从焦作市情况看,部分煤矿关停、减产,零售额中占比较大的成品油销售大幅放缓,拉动零售额增长的动力明显不足。
 
3、电子商务影响大。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购物是很受欢迎的新型消费形式,其价格便宜、送货方便、商品种类繁多、时尚流行等优势吸引了众多中青年消费群体,改变了部分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其销售量迅猛增长,对实体商业冲击很大,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居民消费分流,影响了本地零售额的增长,而这部分数据受统计制度限制无法纳入统计范畴,影响全市零售额的统计。
 
4、受股市行情牵制,影响居民消费。在股市大好行情的刺激下,居民压缩储蓄规模和消费规模,转入股市投资,影响居民即期和远期消费。股市震荡之后,部分资金被套牢,也抑制了居民消费信心。
 
五、促进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几点建议
 
面对全国经济下行、消费品市场低迷的大环境,焦作市政府应积极探索实践,科学推进,促进“四化”同步发展,持续拉动投资、释放需求、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扩大消费、大力推进消费,为拉动全市经济、消费健康发展增添新动能。一是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点,更加注重经营城市,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释放消费空间;二是继续加快旅游业发展,打造以云台山为核心的区域旅游,继续扩大旅游消费;三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在本地注册,将网络销售部分纳入统计范畴。四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提振消费信心。继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医疗、养老和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努力扩大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建立对低收入群体补贴的长效机制,保证中低收入阶层居民收入有一个合理的增长幅度,保证城乡居民形成收入稳步增长的心理预期,提振居民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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