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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关于严禁市城区市场商户使用 燃油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的通告

2017-09-22 09:11:49 来源:焦作日报 点击:

摘要:为切实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市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工商局决定自2017年10月15日起严禁市城区市场商户使用燃油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为切实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市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工商局决定自2017年10月15日起严禁市城区市场商户使用燃油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通告之日起,工商部门将组织力量在市城区各市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引导商户不使用燃油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各市场商户应当自觉执行通告规定,在市城区严禁使用燃油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对违反通告上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市场商户积极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营造文明、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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