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民馨苑廉租房小区原住户死亡,望其亲属见此通告,及时回应
2016-03-03 09:08:51 来源:焦作日报 点击: 次
摘要: 民馨苑廉租房小区12号楼1单元4号原住户常潮,已于2014年死亡,望其亲属在此通告见报后5日内到焦作市房产管理局焦东房管所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到者,将按无人受理处置。
民馨苑廉租房小区12号楼1单元4号原住户常潮,已于2014年死亡,望其亲属在此通告见报后5日内到焦作市房产管理局焦东房管所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到者,将按无人受理处置。
特此通告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焦东房管所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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