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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彰显政府执行力

2015-05-14 16:44:06 来源:焦作房产信息网 点击:

摘要: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冯全义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有效遏制当前房价持续上涨、加强房地产调控的重要举措。保障性住房,从大局方面讲,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冯全义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有效遏制当前房价持续上涨、加强房地产调控的重要举措。保障性住房,从大局方面讲,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从民生方面来讲,是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途径;从发展方面来讲,是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选择。保障房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能否按中央的部署,如期如数,保质保量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是对各级政府执行力的真实考验。
  
  因此,焦作市要完成今年的23424套保障房建设,这不仅仅是个经济任务,更是一个政治任务。从目前情况看,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机构、运作机制和政策体系等已基本建立,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更加紧密,只要大家坚定信心,敢于挑战,一定能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多方筹措资金
  
  焦作市2011-2015年住房保障建设规划确定,五年内各类保障住房建设共计投资156.5亿元,新增各类保障住房660.8万平方米,为82951户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2011年,焦作市分解省定目标任务是15734套,根据实际情况,在省定目标的基础上,焦作市自我加压,适当提高了各项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力争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3424套。
  
  大手笔的保障房建设,离不开重金投入。建设保障房,资金筹集是重中之重。但是,焦作财力有限,资金瓶颈尤为突出。为此,焦作市想法设法筹措资金,一方面,努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另一方面,努力尝试走市场化的路子筹集资金。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保障性安居建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支持廉租住房建设方面,自2008年以来,焦作市争取国家廉租住房建设资金1782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6833万元,重点支持21个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50.21万平方米。在支持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方面,自从2009年启动实施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起,各级财政支持改造棚户区项目33个,总面积76.8万平万米。
  
  截至2010年底,各地已完成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23.2万平万米。但是,总体来看,受财力制约,财政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政策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今年,焦作市财政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将保障性住房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切实加大预算安排资金规模。规定,确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余额,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省政府转贷市、县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市、县政府按规定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不足的县(市),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比例。
  
  焦作市政府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拓宽思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贴息、政府资本金注入、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
  
  为拓宽融资渠道,由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负责组建成立了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中心将所属焦东房管所、焦西房管所、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管理的7.6万平方米直管公房和4.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作为经营资产,实行资本运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突破土地瓶颈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瓶颈之一就是土地问题。目前,焦作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发展时期,土地供求矛盾成为制约保障性住房刚性约束因素。要满足保障性住房对土地的需求,就必须在土地保障机制的创新上下工夫。
  
  为此,焦作市建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目标责任制,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耕地占补平衡、农用地转用征收报批、土地供应等环节,向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倾斜。
  
  焦作市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单列,随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一起下达,实行专项管理。在政府储备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及依法收回的存量土地中,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城镇国有土地用途依法变更为住宅用地的,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焦作市还对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用地,按划拨方式实施供应。对商品房建设项目中按要求配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要求必须在规划设计条件及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筑总面积、分摊的土地面积、套数、套型建筑面积、建成后由政府收回和收购的条件,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与商品住房同步建设等约束性条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可以通过划拨土地设定抵押贷款的方式进行筹集。
  
  与此同时,焦作市还建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审批绿色通道,对列入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土地征收审批不受批次限制,随到随办。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对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中的不规范行为,积极整改。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列入黑名单,不允许再进行房地产开发,并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确保和谐拆迁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拆迁环节是一只“拦路虎”。
  
  仅棚户区改造,焦作市就有改造项目25个,涉及拆迁面积约46万平方米,拆迁户7076户。随着国家新的房屋征收办法出台,焦作市也迅速制定出台了《焦作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定》。其中,明确了征收补偿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操作程序等。在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面,我市摸索出不少经验。
  
  首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办事,棚改项目审批手续全部实行联审联批。具体操作程序为:项目单位将审批要件准备齐全后提出联审联批申请,区棚改办和市棚改办审核后,提请市棚改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集中联审联批。要求各审批单位在政策范围内,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切实为棚改项目手续办理提供方便。凡涉及棚改工作的审批事项,将不受原有条条框框的限制,涉及审批的相关部门安排专管领导,专人负责,优先评审,限时办结。
  
  除此之外,棚改房屋拆迁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六公开”:公开拆迁补偿标准,讲清棚改政策;公开政府财政及有关部门补贴,讲清棚改房的性质;公开安置房建设成本,讲清定价依据;公开销售程序、时间、价格和数量,讲清安置办法;公开新房的价格,请职工家属算账比较;公开拆迁安置棚户区人员名单,让职工监督。
  
  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我们还采取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的办法,力求“阳光拆迁”,变管理为服务,帮助棚改项目人出主意,想办法,完善办证手续。领导干部带头支持拆迁工作,做好所属单位及其干部职工的拆迁思想教育、政策宣传工作,切实做好亲属的动员和解释工作,率先签约、率先搬迁。
  
  通过提前介入启动办证程序,进行信访评估,我市25个棚改项目共召开信访评估会议23次,对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一共接待来访群众120多人次,电话投诉咨询40多人次,对此,一一做了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工作。对确实不符合拆迁政策、方案不合理的棚改项目,我们要求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修改,使棚改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审批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为切实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市棚改办、区棚改办、各办理手续单位、办事处、项目单位均设立专人负责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并有上稿数量要求。有关单位召开现场咨询会,设立法律宣传点,制作板报、橱窗,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置大型宣传牌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利用山阳论坛、焦作论坛等网站和手机短信、宣传单、户外广告、公交电子滚动广告、室外大型广告屏幕等展开宣传攻势。使拆迁与保障房建设的意义妇孺皆知,为和谐拆迁求得舆论支持。
  
  为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难题,焦作市还设立了专门负责棚户区改造信访接待工作的机构,建立24小时预警机制,安排专人值班,开通热线电话。针对部分重点难点户,安排专人,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对拆迁户中的重大疾病患者、下岗职工、孤寡老人等困难人群,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在搬家、临迁租房等问题上提供帮助。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意义重大,又快又好地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既是省政府对我们的要求,也是群众对我们的期待。我们将继续努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分内的工作,力争不折不扣地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促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联系人:李刚星  电话:292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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