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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确保和谐拆迁

2015-05-14 16:42:53 来源: 点击:

摘要:  仅棚户区改造,焦作市就有改造项目25个,涉及拆迁面积约46万平方米,拆迁户7076户。随着国家新的房屋征收办法出台,焦作市也迅速制定出台了《焦作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定》。其中,明确了征收补偿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操作程序等。在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面,我市摸索出不少经验。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冯全义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拆迁环节是一只“拦路虎”。
  
  仅棚户区改造,焦作市就有改造项目25个,涉及拆迁面积约46万平方米,拆迁户7076户。随着国家新的房屋征收办法出台,焦作市也迅速制定出台了《焦作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定》。其中,明确了征收补偿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操作程序等。在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面,我市摸索出不少经验。
  
  首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办事,棚改项目审批手续全部实行联审联批。具体操作程序为:项目单位将审批要件准备齐全后提出联审联批申请,区棚改办和市棚改办审核后,提请市棚改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集中联审联批。要求各审批单位在政策范围内,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切实为棚改项目手续办理提供方便。凡涉及棚改工作的审批事项,将不受原有条条框框的限制,涉及审批的相关部门安排专管领导,专人负责,优先评审,限时办结。
  
  除此之外,棚改房屋拆迁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六公开”:公开拆迁补偿标准,讲清棚改政策;公开政府财政及有关部门补贴,讲清棚改房的性质;公开安置房建设成本,讲清定价依据;公开销售程序、时间、价格和数量,讲清安置办法;公开新房的价格,请职工家属算账比较;公开拆迁安置棚户区人员名单,让职工监督。
  
  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我们还采取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的办法,力求“阳光拆迁”,变管理为服务,帮助棚改项目人出主意,想办法,完善办证手续。领导干部带头支持拆迁工作,做好所属单位及其干部职工的拆迁思想教育、政策宣传工作,切实做好亲属的动员和解释工作,率先签约、率先搬迁。
  
  通过提前介入启动办证程序,进行信访评估,我市25个棚改项目共召开信访评估会议23次,对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一共接待来访群众120多人次,电话投诉咨询40多人次,对此,一一做了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工作。对确实不符合拆迁政策、方案不合理的棚改项目,我们要求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修改,使棚改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审批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为切实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市棚改办、区棚改办、各办理手续单位、办事处、项目单位均设立专人负责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并有上稿数量要求。有关单位召开现场咨询会,设立法律宣传点,制作板报、橱窗,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置大型宣传牌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利用山阳论坛、焦作论坛等网站和手机短信、宣传单、户外广告、公交电子滚动广告、室外大型广告屏幕等展开宣传攻势。使拆迁与保障房建设的意义妇孺皆知,为和谐拆迁求得舆论支持。
  
  为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难题,焦作市还设立了专门负责棚户区改造信访接待工作的机构,建立24小时预警机制,安排专人值班,开通热线电话。针对部分重点难点户,安排专人,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对拆迁户中的重大疾病患者、下岗职工、孤寡老人等困难人群,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在搬家、临迁租房等问题上提供帮助。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意义重大,又快又好地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既是省政府对我们的要求,也是群众对我们的期待。我们将继续努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分内的工作,力争不折不扣地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促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联系人:李刚星   电话:292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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