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22时30分许,该大队接到辖区居民冯某报案,称其刚刚停放在中站区和美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被盗。副大队长冯小堂和民警史志奇火速赶到现场,简单了解案情后,带领冯某向犯罪嫌疑人可能逃遁的方向追赶。当行至和美小区东400米左右的一偏僻路段时,他们发现一青年男子蹲在路边东张西望,一边抽烟一边拨打手机,身旁还停放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冯某一眼就认出是自己被盗的车。冯小堂遂上前进行盘查,该青年男子故做镇静地说:“我刚路过这里,有个男子将车放在这里,不知为啥往玉米地里跑了。”民警问其这么晚在这里干什么,该男子谎称在等朋友接自己去喝酒。考虑到这里既不是出租车停靠点,也不是公交车站牌,且该青年男子有意回避民警所问,形迹可疑,说话吞吞吐吐,冯小堂果断将其带回队里审讯。在审讯过程中,该青年男子百般抵赖,拒不交代其犯罪事实。又经两个多小时的较量,该青年男子心理防线崩溃,如实供述了盗窃冯某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
经查,该青年男子叫卢某,男,28岁,曾因盗窃电动自行车电瓶先后被高新、山阳警方行政处罚。目前,卢某已被中站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