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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优惠大意签装修合同 合同变得“面目全非”

2015-04-17 16:54:24 来源:金陵晚报 点击:

摘要:  原标题:图优惠大意签装修合同合同变得“面目全非”
  
  市民张先生新买了一套房子,在装修公司的促销会上,为了享受更多“优惠”政策,张先生签了一

  原标题:图优惠大意签装修合同合同变得“面目全非”
  
  市民张先生新买了一套房子,在装修公司的促销会上,为了享受更多“优惠”政策,张先生签了一份半空白的装修合同文本,还付了30%的预付款2.4万元。但当他拿到正式合同后才发现合同已经“面目全非”。想退单却面临高额违约金,这让张先生十分苦恼。消协提醒,签装修合同还需谨慎,合同中需明确装修内容,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图优惠大意签合同
  
  张先生刚入手一套新房,计划下半年再装修,考虑到物价和人工费上涨趋势,他想先敲定装修公司以便保价。在一家装修公司的促销会上,张先生感觉优惠力度不错。“设计师做了免费量房,做了一张简单的平面设计图,报价也在预算范围内。”张先生说,设计师极力劝说自己先在合同签字,以达成合作意向。签字后,装修公司还要先收回这两份合同,说是对优惠政策进行审核盖章后,再和张先生进一步完善合同的其他内容。
  
  张先生有些犹豫,但是听到设计师说“今天是优惠活动截止日”,张先生便动了心签了字,但是空白合同文本上只有设计师填写的合同金额和可享受的主要优惠政策。听到张先生说下半年才进行装修,店长还表示如果先交30%款,可以再打折,于是张先生又交了2.4万预付款。
  
  过了几天,设计师将工程预算单明细表发给了张先生。在仔细推敲后,张先生发现装修公司有漏项、重复计价等情况。张先生意识到自己签的合同有风险,他联系设计师要求返还合同,却遭到了拒绝。
  
  合同变得“面目全非”
  
  经过多次讨要,张先生拿到盖好章的合同后,却发现合同上手工填写了违约条款,对优惠政策增加了限制条件,对客户在装修公司购买主材的金额提出了要求,装修公司的名字和盖章居然变成了另外一家。合同一下子变得“面目全非”,张先生无法接受要求退单。对此,装修公司表示,如果消费者提出退单,属于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8000元和4500元设计费。
  
  张先生认为自己只在签合同时领取了公司赠送的烟酒礼品,量房和平面图也是当时承诺免费提供的。装修公司并没有发生实际损失,收取设计费是不合理要求。随后,张先生将情况反映到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与装修公司解除合同,并限期全额退还前期交纳的工程预付款。
  
  消协提醒明确合同内容
  
  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江路分局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认为虽然是张先生提出解除合同,但装修公司在与张先生签约时也存在程序上的瑕疵,其在消费者签字后增加的内容并未得到消费者确认。最终经过多次调解,装修公司退还了预付款费用,并与张先生解除了装修合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也督促装修公司反思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问题,督促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装修旺季即将来临,不少消费者与张先生类似,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会遇到各种烦恼和疑惑,浪费时间和精力。“先了解装修公司的资质,多方面考察公司的规模和信誉,可以通过网络多搜索有关公司的信息。”
  
  玄武区消协副秘书长孙育浩表示,签订装修合同时,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明确标注工程造价的内容,比如水电工程费用、设计费是否在总造价内,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在消费者没有对合同充分看明白之前,不管合同大小,不要轻易签下自己的名字,“图纸、报价单等合同附件在没有交到消费者手上时,也不要签字。”如今装修市场竞争很激烈,不少装修公司通过各种优惠吸引消费者,消费者一定要明确了解和书面约定优惠的具体内容和方法,以防止装修公司后期自行变更。□通讯员王小飞常凯金陵晚报记者林巧芬实习生傅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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