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改增方案或6月公布(3)
2015-06-06 14:47:37 来源:中国经济网 点击: 次
摘要:历时近4年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将在6月份收官,根据5月18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将剩余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四大领域纳入“营改增”版图。
业内:促使行业更加规范
中指院负责人表示,“营改增”的主要目的为降低重复税收,实现完整的增值链,降低企业税负。房地产开发从上游开始便存在各种税费,产品以含税价格销售到以后的生产经营环节,造成以后各生产环节的重复征税,货物流通次数越多,重复征税也就越严重,营改增可以有效的降低重复收税情况。
“撇开行业来说,个人认为增值税是一个比较合理的税种,因为它只对整个生产环节过程中的增值部分征税,也就是说创造了利润才需要承担税负,否则就不用承担,其实比以前单纯交营业税会更合理一些。”陈超表示,“长远看,营改增能使行业在税务管理环节更规范,作为上市公司,我们希望行业更规范。”
另一方面,房地产业“营改增”会给房地产上游业态带来新一轮“清洗”。欧阳捷表示,小的供应商可能很快被市场淘汰掉,会向优质供应商集中;同时迫使开发商只能找总包单位,以后分包工程就少了,小的单位就会很快被淘汰。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表示,“营改增”可能会促使房企寡头垄断格局的出现,部分房企在后续因该政策调整而增加盈利,而部分则因为税费成本加重造成经营困难。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增加成本的企业而言,应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推动企业内部的分工和细化,达到合理抵税的目的。同时,企业应适当调整成本结构,实现有效的财务管理,降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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