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复审申请人资料中,记者发现一些工作和居住都在外地的不在少数,其中一位户口在南山桃源街道办的杨姓申请者所填写的工作单位是广东惠州勘察工程公司,而居住地则是惠州的港惠新天地,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港惠新天地地处惠州第一商业旺区,是当地一个高尚商住综合楼宇,不论是销售价还是租赁价都不菲。
据该申请人所在街道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对该申请人的印象还比较深,该申请人是工程技术人员,常年在惠州,申请者只在最初递交申请材料去过街道办,因为居住地不在深圳,所以是辖区内唯一没有进行入户调查的家庭。所有初审资料的提供和应该履行的审核程序都是由惠州当地街道办完成的,这样的审核结果到底可不可信,不禁让人心存质疑。即便审核结果没有问题,对于这样长期不在深圳工作与生活的申请者,是否应当用深圳本已十分宝贵的社会资源为其提供住房保障呢?这让一直在为深圳发展做出贡献的无房人士作何感想?然而,记者注意到,在深圳市保障房的申请标准中只规定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必须是已取得深户两年以上的居民,并未对居住和工作年限作出规定。
记者致电所属辖区建设局,负责保障房申请审核的人员表示,确实有一些申请者全家都长期不在深圳,无法进行入户调查,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调查也有一定难度。但作为一名工作的执行者,他无法对该类申请的合理性做出任何评价。
在“零”资产申请者中,有一位工作单位为龙岗地铁3号线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人,记者辗转多个联系方式最后证实此人确在该公司的后勤部门工作,年收入约5-6万元,虽说是基层工作人员,但是,该申请人的家庭资产申报却为“零”,不知道当事人会如何解释这样的申报?
对于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些在政府部门工作的申请者,记者也进行了随机调查,例如一户家住龙辉花园的申请家庭,丈夫在福田区安监局工作,妻子在南山区桃源街道某社区工作站工作,记者分别致电查询得到这样的结果:丈夫是安监局下属的协管员,每年税后工资也就是2万元左右,而妻子是工作站的聘用人员,年工资也是2万多元,这与他们自己填写的可支配收入以及家庭资产比较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