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焦房研究 > 物业公司 > 正文

小区公共收益不归物业所有

2019-12-20 09:39:38 来源: 点击:

摘要: 近日,市民田先生致电本报表示,自家小区不少常青绿植已枯死,很长时间未见物业服务中心为这些花草浇水。“我们小区的物业费每平方米1元钱左右,但物业服务和老旧小区

        近日,市民田先生致电本报表示,自家小区不少常青绿植已枯死,很长时间未见物业服务中心为这些花草浇水。“我们小区的物业费每平方米1元钱左右,但物业服务和老旧小区差不多,物业服务公司只是找了几名保洁员隔三差五打扫一下电梯间和楼梯间,还有几名保安交替上班。撇开我们缴纳的物业费,小区内9栋楼20余部电梯,每个电梯轿厢内有3个广告牌,再加上小区两个进出门、车库出入口等公共部位的广告收益,随便拿出一点钱都可以挽救这些植物的生命啊。”田先生无可奈何地说。

  随后,记者采访我市多家广告公司了解,电梯内每个广告牌投放一个月少则近200元,多则300元以上,由此估算,田先生所住小区仅电梯广告就是一笔不菲的收入。那么,这些钱都去哪了?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负责人,他说,电梯广告都是按一部电梯一年总共多少钱来计算的,并不是按照具体的广告投放量计算。而且该小区并非优质高端小区,所以广告价格比市场行情便宜很多。“我们小区既没有门面房的租赁费,也没有收取业主的车位租赁费,因此并没有别的收入。”该负责人如是说。
  记者在走访时发现,我市不少小区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的关系都很紧张,主要是因为,业主觉得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收入颇丰;物业服务公司则向业主吐槽小区管理的方方面面都需要支出,公司经营举步维艰。业内人士表示,全盘否定物业服务公司出租公共面积广告牌的做法,其实并不明智,这将挫伤物业公司为业主谋福利的积极性。只要将收支账本对业主公开,其实所有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收益情况享有知情权、参与决定权和监督权。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决定权和监督权,首先就应该公开物业收支账单,同时提请审计监督介入。
  记者手记: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双方看似都有自己的道理,要想解决现有问题,就应该采用信息透明机制,应该公开小区的公共收益,这样业主就可以知道小区共收入多少钱,这些钱都用在了哪里,双方也不用相互猜忌了,一举两得。

声明:焦作房产网转载的以上内容,不表明证实其描述,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请登录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新闻排行
服务条款 法律声明 意见反馈 免责声明 人才招聘 广告发布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客服电话:0391-8768882 客服QQ:1287642365
copyright ©2010 焦作房产网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17369号-5
焦作房产网(隶属焦作焦点房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