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国土资源局公告
沁阳市国土资源局公告
2010-06-28 09:17:39 来源: 点击: 次
摘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我局现对丁文生土地使用权审核结果予以公布。本宗地位于联盟花园,属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220.00平方米。东至联盟街空地、罗胜军;西至范小梅;南至路;北至联盟街空地。若对公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我局现对丁文生土地使用权审核结果予以公布。本宗地位于联盟花园,属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220.00平方米。东至联盟街空地、罗胜军;西至范小梅;南至路;北至联盟街空地。若对公布的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者,请于2010年7月4日前,到沁阳市国土资源局沁园国土资源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即视为上述公布的土地权属有效,将报请沁阳市人民政府予以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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