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开展闲置土地登记 “追捕”荒地
上海市开展闲置土地登记 “追捕”荒地
2010-01-24 09:55:34 来源: 点击: 次
摘要: 1月20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本市开展闲置土地登记的公告》》,要求上海辖区内凡依法取得而未开工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均应登记并说明未开工原因。 登记荒地有先例 公告显示,闲置土地
1月20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本市开展闲置土地登记的公告》》,要求上海辖区内凡依法取得而未开工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均应登记并说明未开工原因。
登记荒地有先例
公告显示,闲置土地的登记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22日。对于未按要求登记、未说明原因的建设单位,若地闲置期满1年不满2年的,须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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