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沁阳市国土资源局按照部、厅要求,认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对2007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发生的未报即用土地集中清查整改工作。
一是全面摸底,严格清查。该局组织各所对2007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发生的未报即用土地进行调查登记;
二是责任到人,做出承诺。各所所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求各所对所上报的数据进行认真审查,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严肃查处,整改到位。对清查出的未报即用土地,应立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四是强化督查,确保效果。在网站媒体公开曝光一批未报即用土地的典型案件,以示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