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控制新增用地。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土地利用规模,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用地结构。凡符合产业政策的新上项目一律安排到工业集聚区,原则上不在区外安排新的建设项目;
二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行立体发展的节地模式,鼓励工业企业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建筑容积率,让每一寸土地发挥最大效益;
三是全面推行市场配置。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除原划拨用地补办出让外,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实施程序;扩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推进能源、交通等用地有偿使用,实现土地资源最佳配置;
四是大力盘活存量土地。通过可利用土地调查,挖掘存量及低效利用土地。对批后未供、供而未用、投入不足等企业用地区别情况采取收闲置费、调整用地、无偿收回等方式进行处置;
五是提高项目准入门槛。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强度、容积率等限制性指标,健全完善建设用地供应备案与监管制度,并会同发改委、规划、环保等部门,综合确定项目用地使用条件,进一步提高工业投资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