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发展改革委:
《关于焦作市森林动物园延续执行门票价格标准事项的请示》(焦解发改〔2021〕44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18〕530号)等文件精神,在开展成本监审、集体审议等工作程序基础上,参考周边地市动物园门票价格,我委以焦发改价格〔2019〕350号文件制定了焦作市森林动物园门票试行价格。结合试行情况,经研究同意延续现行门票价格。现就门票价格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森林动物园门票价格为25元/人·次。
二、国有焦作林场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自觉接受群众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森林动物园要严格落实门票减免优惠政策,鼓励在现有减免政策基础上扩大优惠范围,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政策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021年12月31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