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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焦作二手房个人房产交易手册: 税费政策(2)

焦作二手房个人房产交易手册: 税费政策

2013-06-02 12:34:04 来源:焦作房产网 点击:

摘要: 0391房产网讯:在进行个人房产交易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税收缴纳项目较多,并且针对住宅和非住宅房的产权交易所需缴纳的税收也不相同。因此,为了让网友能够对二手房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相关税收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本网用心整理



 1、营业税及附加
  
(1)对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宅房,免征营业税。

(2)对于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房,营业税征收标准是:【房屋评估价的5.6%】

  2、个人所得税;对于5年以上生活用房的,只征收个税1%。
  
普通住宅: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

非普通住宅:指超过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包括>144平方米的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用于居住)等。

 三、个人所购买非住宅进行转让税收征收规定(买方缴纳)
  
1、营业税及附加=【房屋评估价(购房发票所载金额)】×4%。

2、交易费=房屋评估价×0.05%

3、测绘费=2.08元

4、工本费;400元(每本) 

五、个人无偿赠与房产税收征收规定

  对于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无偿赠与(简称免税赠与)情形包括: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以上情形之外的赠与则视同销售(简称非免税赠与)

声明:焦作房产网转载的以上内容,不表明证实其描述,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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