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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之:国土资源局篇

2015-06-19 10:48:00 来源:焦作晚报 点击:

摘要:市委市政府为促进我市的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专门出台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钟会学说,这份文件从起草到形成,市国土资源部门也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为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市国土资源部门做了多项工作来进行保障。

   市国土资源局:做多项工作 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市委市政府为促进我市的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专门出台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钟会学说,这份文件从起草到形成,市国土资源部门也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为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市国土资源部门做了多项工作来进行保障。
  
  《意见》第八条:规范项目建设环节规费征缴。不再收取土地保证金。
  
  钟会学:为减轻企业负担,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意见》第八条规定,停止执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焦作市城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中关于开竣工保证金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再收取土地保证金。为减轻企业负担,在文件起草时,市国土资源局就提出了要在文件中明确,停止执行开竣工保证金制度。下一步,市国土资源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房地产土地供应时,首先取消开竣工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时,不再约定企业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意见》第三条:采取更加灵活的保障房建设措施。
  
  钟会学:为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市国土资源局强化政策支持,及时制订供应计划。结合焦作市房地产发展需求,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将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单列,随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一起下达,实行专项管理;对政府储备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及依法收回的存量土地,优先安排房地产项目用地;对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用地,符合划拨条件的,按划拨方式实施供应;对商品房建设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将配建廉租住房的比例降到5%,明确建成后政府收回和收购的条件,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与商品住房同步建设等约束性条件。
  
  《意见》第十一条: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钟会学:市国土资源部门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实行建设用地“净地”出让,出让前,处理好土地的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基本条件。土地储备机构对所储备的土地应完成必要的通水、通路、通电、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保障企业取得土地后,能够顺利进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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