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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认清“四金”很重要

2018-04-19 08:59:38 来源:焦作晚报 点击:

摘要:定金、订金、认筹金、诚意金,这“四金”在买房的过程中很容易碰到。那么,到底哪些“金”可以退,哪些“金”不能退呢?又有哪些“金&rdqu
  定金、订金、认筹金、诚意金,这“四金”在买房的过程中很容易碰到。那么,到底哪些“金”可以退,哪些“金”不能退呢?又有哪些“金”收得不合理呢?
  
  定金
  
  定金又叫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或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款项是退还不了的。定金缴纳的数额不应超过主合同缴款额度的20%。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者索要超过这个数额的定金都是不合法的。
  
  业内人士提醒:定金不能退。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是回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
  
  订金又叫预付款。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在此期间的优先购买权。与“定金”不同,订金可退。认购协议签定前需要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总价款、交房期限。在合同还未得以履行的情况下,不论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收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全部返还。
  
  业内人士提醒:订金可退。订金不受法律保护,定金受法律保护。
  
  认筹金
  
  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便获得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时,“认筹”购房者能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然而,根据规定,任何形式的认筹都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业内人士提醒:认筹金无法律效应。房地产商的提前认筹优惠大多都是“镜中花”“水中月”,看上去很美,但实际上存在着很多意想不到的巨大风险,如延期开盘、抬高房价、无法监管等,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损失。
  
  诚意金
  
  诚意金又称意向金。易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的合同中体现。购房者缴纳的小笔金额,属于当事人自发行为,此“金”缴纳后可直接抵作房款使用。诚意金应该缴纳的金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购房者在缴纳诚意金时,应该特别注意书面协议的表述及收据公章是否完好,并对无预售资格证的楼盘提前收取诚意金予以警惕。如果楼盘存在一直无法取得预售证或者是有烂尾的风险,房企资金链断裂,可能会让购房者遇到钱无法退回的尴尬境地。
  
  以上“四金”各位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不要踏进陷阱之中,让自己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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