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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力治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2017-06-15 09:12:13 来源:焦作日报 点击:

摘要:昨日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为全面加强房屋建筑、市政、拆迁、公路、水利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严厉打击夜间违法施工行为,坚决遏制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我市决定从6月7日至6月30日,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回头看”活动;从6月7日至10月31日,对全市施工工地开展突击夜查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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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为全面加强房屋建筑、市政、拆迁、公路、水利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严厉打击夜间违法施工行为,坚决遏制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我市决定从6月7日至6月30日,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回头看”活动;从6月7日至10月31日,对全市施工工地开展突击夜查专项行动。

  据悉,在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回头看”活动中,要对全市在建施工工地逐一进行达标排查。其中,达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的施工工地,由施工现场“三员”共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逐项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还要受到处罚、在媒体曝光;逾期整改不达标的,责令停工30天整顿;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建设市场招投标,并清出当地建筑市场。

  在突击夜查施工工地专项行动中,主要严厉打击工地夜间违法施工、渣土车夜间违法运输以及不执行“六个百分之百”等扬尘防治规定行为,坚决遏制夜间环境污染高发态势。严控施工单位在22时至次日6时之间进行施工;因特殊工序或特殊原因确需施工的,应有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并明确监督人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方可施工。

  同时,我市还加大对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力度。符合“三项准入”制度、“三不出场”规定,坚持“四统一”的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方可从事渣土运输。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纳入公司化管理的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城管部门要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对无牌无证的上路渣土运输车辆,公安部门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而进行渣土运营的,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驾驶人、运输企业和施工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使用无牌无证车辆运输渣土的施工工地,主管部门发现1次,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责令其停工5天整顿;发现2次,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责令其停工30天整顿;发现3次,将施工工地参建方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建设市场招投标,清出当地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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