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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玉山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2017-05-15 15:47:23 来源:焦作国土资源局 点击:

摘要:关于陈玉山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声明

   经查焦国用(2004)第1011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座落于山阳区焦东南路65号楼,使用权面积13.8平方米,现无法联系到该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权利人陈玉山,根据现买受人张桂琴的申请,要求对此国有土地使用证进行重新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提交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焦作市房管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逾期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受理。

  2017年5月12日

 

声明:焦作房产网转载的以上内容,不表明证实其描述,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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