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购房宝典 > 流程 > 正文

当心合同陷阱(5)

2016-12-05 10:55:56 来源:焦作房产信息网 点击:

摘要:当心购房合同陷阱

  第11部分社区设施

  第82条社区名称:本住宅所属社区名称为:____,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

  第83条用地面积: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____,总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__米。

  第84条建筑总量:社区共有楼房__幢,其中一期工程_幢,二期工程_幢。

  第85条基本原则: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设,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

  第86条参考标准: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具体质量数量由出卖人提供数据标准,不能提供的应当按照出卖人的各种广告资料作为标准。

  第87条绿地面积:社区绿地面积为: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年_月_日,绿地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地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

  第88条公共设施:幼儿园_个,面积为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学校_个,其中小学_个,中学_个,面积为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医院(__级等)_个,面积为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停车场_个,面积为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年月日;邮局_个,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娱乐设施:__可使用时间:邮政可使用时间:年月日;电话接通时间:年月日。

  第89条公共交通:交通公路等级为__公路宽度:__道路质量: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应当可通过车辆,否则不视为交付,可使用时间:年月日。

  第90条交通安全: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家庭成员安全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最高标准。

  第91条居住安全: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92条住宅标识: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住宅。

  第93条建设标准: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不低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最高标准,如果北京市有更为有利的设计规范,买受人有权适用于此规范,双方对标准的选择有争议时,买受人从不同的标准选择较为有利的条款适用。

  第94条违约确定: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3人,选择方法见《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95条违约责任: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详细条款见本合同的第20部分(违约责任)。

声明:本文为焦作房产网原创,未经焦作房产网同意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焦作房产网)且必须保留本文源地址连接。如发现未经同意转载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请登录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新闻排行
服务条款 法律声明 意见反馈 免责声明 人才招聘 广告发布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客服电话:0391-8768882 客服QQ:1287642365
copyright ©2010 焦作房产网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17369号-5
焦作房产网(隶属焦作焦点房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