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信标题:孟州领秀城小区八九年了,还办不了房产证,是开发商的......
来信内容河南征云置业有限公司“孟州征云领秀城”项目存在超容积率建设、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可证进行建设、超规划建筑面积建设、超规划建筑面积建设、超建筑密度、超商业建筑面积比例规划指标建设等问题,2012年销售至今,近9年,以上问题迟迟未能解决。
一问、规划手续不全,预售许可证是怎么拿到的?
二问、如此多违规问题,在这近9年时间里,国土规划、城管部门、街道办的监管职责尽到没有?
三问、开发商和国土规划部门已经陷入纸面处罚的司法纠缠中,何时是个尽头?
四问、小区违建整治来回踢皮球,但终归属地责任在孟州,你现任主管副市长知道吗?
五问、有问题的楼栋你们在处罚诉讼拉锯战,能不能先把没有没有问题的部分办了?
回复内容你好,现将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公布如下:一、调查情况经调查,河南征云置业有限公司在建设“征云领秀城”项目时未按照规划许可证和部分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未能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至今未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2021年1月25日,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河南征云置业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孟自然资罚字〔2020〕63号;2021年4月9日,河南征云置业有限公司向孟州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孟自然资罚字〔2020〕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于2021年10月29日下达判决书,孟州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2020〕孟自然资罚字第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10月29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二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了尽快解决征云领秀城项目办证问题,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9月23日出具了7、9、10号楼的《规划核实意见书》,但由于河南征云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未能申请7、9、10号楼的首次登记。目前,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根据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开展规划核实工作,工作已近尾声,近日将出具规划核实的材料。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
二、处理意见鉴于以上调查情况,待河南征云置业有限公司土地证遗失声明满15个工作日后可随时申请办理7、9、10号楼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开发商办理首次登记后,及时为该小区7、9、10号楼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同时,跟踪督促其尽快申请办理征云领秀城其他楼盘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如您有其他不动产登记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欢迎您电话咨询:0391-8156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