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资金压力,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相关部门预售证之前,就开始通过一些各种优惠促进销售回笼资金,可是如果中间一旦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往往购房者购买的房子不能交付,所缴纳的购房款也无法收回,购房者可能就会血本无归......
在焦作还未开建的盛业润华园,连施工证和预售证都没有办下来的情况下,开发商已经用低价来作为噱头,开始向外卖房了...这难道不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吗?
焦作房管局真的不管管吗?能以规办事吗?万一中间资金链出现什么问题,是不是又要出现“烂尾楼”现象了?老百姓们是不是又该扯横幅维权了呢?!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近日,小编在论坛上看到有网友发帖《清华园延期交房》!而这个清华园全称:焦作盛业清华园,而且还是期房,期限同样是3年,这与新开建的焦作盛业润华园有何关系,相信各位应该都能心知肚明了吧!
有了这前车之鉴,各位购买者还愿意在施工证还没有办出来的情况下,购买焦作盛业润华园的房子吗!?
房管中心,焦作盛业润华园在连施工证都还没有下来的情况,就开始对外卖房了,是否已经涉嫌违法违规了呢?根据发帖人所发布的法律法规,是否可以履行自己的职责,按规定进行查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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