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005700
我是山阳区锦绣公馆的一名业主。我们小区实行的是人车分离。但是现在小区门口的大马路上,两侧车位已经严重不够数。本来想在本小区买车位,但是由于费用高昂,一个车位得10万元。实在买不起。最近下雪的时候,很多业主将车临时停到地下停车场。然而物业规定,超过一个小时就要收费10元起。
作为业主,楼上就是我们的房子,我们有时候往家里运东西,进出停车场就得按时收费,去物业咨询能否租一个车位,但是现在只卖不租。
我们去商场购物,万达也不过是三个小时免费。这种小区的停车场就能这样随心所欲的收费么?
连个发票,收据都没有。
白天路边没有足够的停车位。停的位置不对,交警就会过来贴罚单。
这样的小区,如何便利?
难道小区就能够为所欲为的向“钱”看齐?所谓的人车分离背后,就是另收停车费?
想请问一下领导,这种超时就要收费的做法是否合理?是否合规?是否合法?
车位只卖不租的做法是否正确?
回复:syzj2105800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锦绣公馆小区停车费未出具票据”问题,经我们现场走访,情况属实。经过多方协调,就该问题已督促焦作市锦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整改。焦作市锦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由原来的免费停车1小时延长为2个小时。
二、在未办妥停车费发票手续之前,先由物业公司开具收据。之后,业主可凭收据换取停车费发票。
三、原临时停车缴费未开具票据的,业主可到物业公司财务补开票据。
四、上述事项物业公司要在小区进行公告。
特此回复。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山阳区住建局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