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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定制家具商家不予退换 消费者如何维权

2015-09-28 15:00:07 来源:人民网 点击:

摘要:市民张先生:在今年五一期间,我在某网购商城中一家家具品牌旗舰店定制了一个乌金木材质的电视柜,3天后货物依约快递到家。

   市民张先生:在今年五一期间,我在某网购商城中一家家具品牌旗舰店定制了一个乌金木材质的电视柜,3天后货物依约快递到家。但我拆开包装后发现电视柜的乌金木材质并没有商家标示的颜色好看,而且家具腿部位有裂痕。我随即跟卖家联系要求退换货,商家却说该电视柜是定制的,根据法律规定不能退货,裂痕是由于物流公司在运输途中导致的,而且表示实物与网站上销售时的照片允许有一定程度的色差,因而拒绝退货或赔偿。请问律师同志,我能否维权?如何维权?

  
  河北颂和安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规定,张先生购买的电视柜系自己定做的,所以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网购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范围。至于裂痕是否由物流公司运输中导致,不影响消费者向卖家主张权利。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且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卖家提出货损由物流公司承担是不正确的,因为张先生根据惯常做法与卖家约定了货物交付地点,即张先生的家,因此张先生所购的电视柜在交付之前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交付给张先生之前已经毁损了,所以货物毁损的风险应当由卖家承担。因此值得消费者注意的是,在网购贵重商品收货时的验货是非常关键和重要的。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如果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也应当履行承诺。如果市民张先生在购买电视柜时,某网购商城作出了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张先生也可向该网购商城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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